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倘若是个普普通通的养了两三年的狗,只会卖萌吠叫,得病走丢是它最大的故事,那可实在没什么能写的,我无法从捏着放大镜从无聊的琐碎事中抠出一朵玫瑰花来。

如果是几年前,老黑此刻应该优雅的卧在家里的地板上,思考着如何偷偷跳到沙发上睡会。它不傻,它非常清楚沙发远远比冰凉的地板柔软温乎。

待它成功占领沙发高地,它就会支起耳朵听着门口的动静,一旦听到家人熟悉的脚步声,就立刻跳下沙发蹦到门口去迎接。

它会装作什么都没发生,可沙发垫上的余温和扎眼的黑毛总会出卖它。

可近半年来,老黑身体极速衰退,一副老态龙钟模样,聋到只能听到一米内的脚步动静。

兜转十六年过去了,中国成了美国最大的心头刺,我从幼童到即将迈入社会,它也从河南老家里的那条吃剩饭,看大门的好伺候勤劳丫头,进阶成了在大连整洁的街道上高挑着尾巴,吃进口狗粮和营养补剂,还有人给捡屎洗澡的贵妇。

不成文的协议已经在我家人心里订好:与它不离不弃,直到它自然老死。

在老家的老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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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见。

在我刚记事的某个冬天,那时的我应该是穿着姥姥给做的开裆裤,小棉衣,小棉鞋。走路时两只脚一颠一颠的,规律性不强,颇有下一秒就会趴在地上的倾向。

屋子正中央的煤炉被四只炉脚顶起,烧得退了火的土黄炉渣被垫在炉子下面。一个小黑团卧在炉渣上,睡眼朦胧地看着我。

“你老叔家的狗下崽了,我拿回来一个。”父亲邀功式的说道,他觉得他儿子会喜欢。

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,自这一天之后,我和家人的生命里就永远给它留了位置。

我猜,刚见到小黑团的时候,我一定是兴奋的蹲下来,拿手指轻轻的点它的小头、小身体、小尾巴、小脚,开心的露出掉了几颗牙的牙床。母亲会给它拿点馒头泡牛奶,再掐两截火腿肠。

我姐说,那段时间家里的大黄狗吃老鼠药死了,她还沉浸在悲伤中,压根不怎么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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